各公司(厂、院、中心),各经济实体,集团相关部门:

OA协同办公系统即将开始实施工作,为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,提前对实施工作和人员组织进行计划安排,请各家单位上报OA协同办公系统的实施负责人。

对实施负责人要求如下:

1.试点单位实施负责人是二级单位实施工作中的主要责任人,负责对进驻实施工作的分工、进度计划、部门协调等全盘工作的安排与推进。

2.负责筹备进驻实施工作所需的办公条件,提前准备办公场地、保证办公所需网络的畅通。

3.负责完成实施工作的分工、完成情况和工作量的考核,填写相关工作记录表。

4.负责完成实施小组考勤工作。

5.负责完成本单位的业务调研、流程梳理和各项协调工作。

6.实施负责人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换,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换,必须经得集团实施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。

7.实施负责人全程参与实施工作,在完成本单位实施任务的同时,还需要配合、帮助其他单位共同完成实施工作。

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2017年2月20日之前上报单位OA协同办公系统实施负责人到集团企业管理部(信息中心)。

联系人:包林燕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方式:0871-67427625



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
2017年2月16日